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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新思路

2025-08-06 13:51

来源: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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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的思考

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以下简称“两山”)理念最重要的实践载体,承载着提供高质量生态产品、支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在顶层设计、体制改革、标准与规范制定、空间布局、生态环境监管、科学支撑等方面取得的重大进展和积极成效,促进了我国重点保护野生动植物种群持续恢复,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稳步提升,为保障国家生态安全、支撑美丽中国建设作出重要贡献。

进入新时期,我国已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迈向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正在重塑全球治理格局。随着改革的纵深推进,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也进入瓶颈期,亟须进一步深化改革破解当前面临的困境。本文基于长期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实地考察和科学研究,尝试在深入剖析新时期新要求和面临困境的基础上,提出新时期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新思路,以期为建立服务于国家现代化建设战略大局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支撑。

新时期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新使命

党的二十大报告擘画了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1世纪中叶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宏伟蓝图。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是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支撑,需要围绕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的奋斗目标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的重大战略部署,积极承担新时期赋予的新使命。

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中国式现代化是人口规模巨大、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走和平发展道路的现代化。这对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需从服务于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重塑其功能定位,拓展其制度使命。

自然保护地体系需为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区域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之路。截至2016年,我国被划入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县市区数量达676个,约占国土面积的53%,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陆域国土面积超过30%。这些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区域在保障国家生态安全的同时,需要与全国同步实现现代化,亟须探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实现路径。自然保护地作为我国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生态产品最丰富、管理体制相对成熟的国家重点生态保护区,理应成为探索“两山”转化路径、支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的先行者。

服务共同富裕目标,统筹生态保护与乡村振兴。我国自然保护地及周边分布着人口规模庞大的乡村社区,在严格保护背景下社区生计转型困难,实现共同富裕任重道远。新时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需建立有效的社区可持续发展机制,确保广大为生态保护作出贡献和牺牲的人群能公平地享受改革成果。

需发挥自然保护地文化多样性保护和传承作用。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分布的丰富的文化多样性,既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基础,也是提升当地社区归属感,培育民族文化自信和自豪感的重要资源。新时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需要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和文化多样性的协同保护,为自然保护地所在乡村地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的现代化建设提供文化支撑。

新时期需要自然保护地体系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亲近自然、享受自然需要

中国正步入高收入国家行列,随着生活和收入水平的提高,公众亲近自然、享受自然,到大自然徒步、登山、露营、骑行、探险、研学、康养的需求日益增长。2025年发布的《2024年中国国土绿化状况公报》显示,2024年全国生态旅游游客量达27.6亿人次,且处于快速增长的态势;2023年发布的《全国自然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2023—2035年)》指出,目前全国每年组织开展自然教育相关活动超100万次、参与人员超1亿人次,并提出到2035年各级各类自然教育活动参与人次10亿以上的发展目标。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要求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等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则。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作为全国自然教育、生态体验资源最富集的区域,理应提供更多的优质生态产品和游憩、教育、体验机会,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亲近自然、享受自然需要。

新时期需要自然保护地体系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

除了自然公园,中国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多分布于老少边穷地区,除了进一步提升当地生态保护水平外,以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已成迫切需求。全国尺度的研究显示,2018年,全国832个国家级贫困县中,有787个分布有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占贫困县总数的94.59%,其中自然保护地覆盖面积超过30%的县达到77个,尽管这些贫困县在2020年已全部脱贫摘帽,但社会经济发展仍相对滞后;首批设立的5个国家公园涉及的44个县级行政区中,也包含了12个革命老区县、11个少数民族县和3个陆地边疆县。高水平保护支撑高质量发展的首要任务是提升自然保护地的保护水平,提升生态资产质量和优质生态产品供给能力,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在此基础上,需要通过有效的生态资产管理,拓宽“两山”转化渠道,支撑老少边穷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

新时期需要中国由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参与者向领导者转变

当前,全球正面临严峻的生物多样性危机和治理困境,亟须相关国家和组织发挥领导力推动治理体系变革,以扭转生物多样性持续下降的局面。生物多样性保护是事关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全球性事务,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需要重点关注的方向。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高度重视生物多样性保护,系统推进国家公园体制改革,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COP15)主席国,推动通过“昆明—蒙特利尔全球生物多样性框架”,在全球生态治理进程中发挥了关键作用,树立了制度创新与实践转化并重的中国范式。新时期,中国有条件从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的积极参与者转向主动引领者,全面提升自身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制度塑造力,为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贡献中国智慧和方案。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不仅承担国内生态安全与高质量发展的基础支撑任务,也肩负参与全球治理、展示中国方案、推动从“跟随融入”向“规则塑造”转变的战略使命。

新时期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面临的新问题、新挑战

随着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体系的纵深推进,在取得显著成效的同时仍存在诸多亟待破解的现实问题和深层次挑战。一方面,部分地区将“最严格保护”片面理解为限制一切人类活动,人为割裂人与自然关系、激发人与自然矛盾,削弱了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社会基础;另一方面,自然保护地“体系性”不强、功能单一等结构性问题依然突出,制约着自然保护地的整体治理效能,阻碍了“两山”转化进程。

“堡垒式”保护割裂了自然与社会的关系,激化了人与自然矛盾

“堡垒式”保护曾是全球和我国自然保护地建设的主导模式,通过严格划定保护区边界、限制区内人类活动,以实现生态保护目标。这种模式在我国快速工业化、城镇化、民众生态文明意识较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的阶段,发挥了重要作用,特别是“绿盾”专项行动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等措施,有效遏制了非法开矿、破坏性旅游开发等行为,为遏制生态系统退化、维护国家生态安全作出重要贡献。

当前,全球自然保护地治理理念正逐步从“堡垒式”保护转向融合式治理,强调生态保护与社区福祉的兼容共进。2010年,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第10次缔约方大会(COP10)以来,“多方参与”“关注本地社区”已成为全球自然保护地建设的核心理念。我国近年来在国家公园建设中,也逐步推进社区参与治理、利益共享机制探索。例如,推行“一户一岗”生态管护员机制、试点社区共管委员会制度等。但受传统治理路径依赖的影响,“堡垒式”保护仍是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采取的主流模式。随着我国大规模工业化、城镇化阶段的结束,以及公民生态文明意识的提升,这种治理模式面临阻碍“两山”转化、治理成本持续攀升、管理方式日益僵化、矛盾冲突高发等问题,也给长期生态保护成效带来不确定性和潜在风险,不能满足新时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需求。

曲解“最严格保护”,滋生不科学保护行为

2017年发布的《建立国家公园体制总体方案》明确要求国家公园实行“最严格保护”,2019年发布的《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则进一步提出要坚持严格保护的基本原则。然而,在实践过程中,“最严格保护”常被片面理解,一些地区简单地将其等同于全面封闭管理。例如,对当地社区生计型生产活动和一些有助于平衡保护与发展关系的绿色产业的发展实施“一刀切”的严格限制,与国家要求深入践行“两山”理念的精神不符。事实上,“最严格保护”政策的本意是在最严格执行保护政策、严禁破坏性开发的前提下,实现高标准、高质量和科学化的保护。从科学角度看,“最严格保护”应以生态学原理为指导,既要保障生态过程与生物多样性的延续,又要维护“山水林田湖草沙冰—人”生命共同体的系统完整,在保护优先的基础上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若对该概念理解和执行不当,易导致局部治理失衡,如保护地边界划定与分区管理难以落实、社区矛盾频发等问题;从长远来看,还可能削弱国家公园体制的公信力与可持续性。

从国际经验看,国家公园严格保护、经济发展和公益功能发挥可以实现良性互动。美国、加拿大、芬兰等国家通过科学划定功能分区,仅在边缘设立小规模游憩区,并通过预约制、定额制等方式引导访客开展低强度、深度化的生态体验,既能满足公民多元化游憩需求,还能够获得一定收益用于国家公园保护。以美国黄石国家公园为例,当前访客活动主要集中在占地不足1%的道路和已开发区域,通过完善的游憩线路规划,有效规避了无序穿行等对生态系统的干扰。2024年,美国黄石国家公园接待访客469.3万人次,近5年年均有超过1 200万美元部分门票收入用于园内基础设施改造和关键栖息地修复,实现了“小面积”开发对“大面积”保护的反哺。

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体系性”尚有不足,影响整体保护与治理成效

2018年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组建成立,有效解决了中国自然保护体系长期面临的“九龙治水”问题,但受快速改革背景下不同类型保护地建设优先序不一等因素的影响,当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实际上没有从整个“体系”的角度统筹推动,影响整个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整体成效。自2020年开始启动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也因事先缺乏区域自然保护地的“体系性”布局,造成中央和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在自然保护地空间调整方面“拉锯式”博弈,影响整个整合优化工作进程。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建设国家公园成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头等大事,摆在了优先的位置。但国家公园创建过程中,往往过于强调面积之大,动辄数万甚至十几万平方千米,没有从建立区域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角度,统筹推动区域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的建设,使得国家公园的“主体性”得到凸显,而整个自然保护地体系的“体系性”尚有不足。例如,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已有创建方案覆盖范围横跨云南、西藏重要生物地理单元,囊括大范围高山峡谷和生物走廊,同时也涉及诸多居民点、交通走廊和一批既能为公众提供亲近自然、享受自然机会,又能有效带动当地社区发展的自然公园。

这种过于追求面积之大,而忽视“体系性”的国家公园创建方式带来了诸多问题:造成跨行政区协同管理难题;加大了国家公园与周边人口聚集区的接触界面,大幅增加矛盾冲突调解工作量和难度;部分生态功能可由自然公园承担的区域也被纳入国家公园范畴,抬高生态保护标准,增加治理压力,影响保护效果和社会接受度。

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过程中过多地开“天窗”,带来生态、社会双重风险

在国家公园建设和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过程中,“天窗”作为空间调控工具,被频繁用于解决矿业权、居民点等历史遗留问题。据统计,首批设立的5处国家公园内“天窗”数量已超过350处,总面积达2 504.82km2以上,空间范围与88个乡镇交叉重叠,涉及人口逾116万。然而,这种空间调控方式虽然解决了部分现实矛盾,但若过度依赖“天窗”管理,可能对保护地体系带来生态与社会的双重风险。

在生态层面,“天窗”改变了保护地原有的空间完整性和连通性,导致栖息地破碎化、边缘效应增强和生态过程中断,削弱了国家公园抵御人类活动干扰的能力,进而影响其长期保护效能。

在社会层面,“天窗”易造成资源管控和生态责任的不对称分配,加剧生态保护成本由地方社区承担、生态效益却由更广泛区域共享的现象,损害公平治理基础。同时,“天窗”区域发展活动的扩张还可能诱发土地投机与空间错配问题,增加管理复杂性和冲突风险。

自然保护地的多功能性未受到充分重视,科研、教育、游憩等社会功能薄弱

除了保护功能外,自然保护地还兼具科研、教育、游憩等多重功能。推动自然保护地多重功能建设不仅能充分发挥其自然、社会、经济多重效益,而且有助于提升其治理效能。党的十八大以来,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功能受到高度重视,大部分行政、执法、科技和财政资源投入到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和保护修复,促进了自然保护地生态系统质量和功能的提升,但同时支撑自然保护地有效治理的其他功能未受到充分重视,导致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科研、教育、体验、游憩等功能相对薄弱。

科研方面,多数保护地缺乏系统性科研监测规划,国家生态系统观测研究网络(CNERN)中仅8个站点位于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且47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中约70%未建立常态化科研合作机制,外部协同创新能力不足。

教育方面,多数保护地自然教育体系尚不完善,内容以基础科普为主,缺乏覆盖全龄段的授课、展示、体验等自然教育体系设计,截至2024年底,全国505家自然教育基地中仅18.02%设立于自然保护地内,教育功能开发滞后。

游憩方面,部分保护地仍以封闭式管理为主,未合理划定生态体验区域,游憩产品单一、深度体验缺失,我国首批国家公园访客平均停留时间仅为1.2天,远低于国际3—5天水平。

科研、教育、游憩功能短板,不仅削弱了自然保护地对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建设的支撑作用,而且削弱了自然保护地开展生态保护的科学、知识和社会基础。

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健全,“两山”转化路径不畅

自然保护地是生态产品最富集、质量最高的区域,但长期以来,由于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不健全,“两山”转化路径不畅,生态优势未转化为地方发展优势,众多自然保护地及周边社区面临生计转型困境。自然保护地拥有众多高品质的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但由于目前没有建立有效的“自然保护地产品”认证体系,产品的市场认可度、附加值低,好的生态产品没有卖出好的价钱。国际上有众多利用保护地品牌价值提升生态产品市场认可度和附加值的案例可借鉴。例如,法国生物多样性署,为提升国家公园加盟区农产品知名度和附加值,于2015年推出集体品牌“国家公园精神”,全境11个国家公园已全部推出具有自身特色的品牌标识,2022年集体品牌为区域农业发展带来约20%的附加值。

同时,自然保护地拥有十分丰富的自然教育、生态体验、生态游憩等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但面临高品质资源低质量开发,或者“一刀切”地禁止开发等问题,“两山”转化的潜力未得到充分释放;同时生态游憩开发多由外部资本主导,本土社区权益得不到保障。调节类生态产品虽然价值巨大,但因产权和供需主体界定困难、市场交易机制缺位而难以实现价值转化;生态补偿和政府购买生态保护服务机制仍不健全,面临生态补偿资金来源单一、补偿标准偏低,政府购买生态保护服务责权边界不清、购买程序不透明、纠纷解决机制不规范等问题。

新时期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的新思路

新时期需立足生态系统完整性、原真性保护和“两山”理念要求,从转变保护理念、优化空间布局、促进社区共建共享、重视保护地的多功能性、加强文化多样性保护和传承利用、加强国际合作和传播等方面,深化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改革,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力量。

逐步转变“堡垒式”保护理念和管理方式,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护理念和治理体系

面对新时期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建设新要求,我国自然保护地体系需逐步从传统“堡垒式”保护转向“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护理念和范式。“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护理念强调“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不能简单地通过“画圈保护”,将社区和其他相关方排除在自然保护地之外,人为割裂人与自然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保护地治理一方面需谨慎在自然保护地一般控制区推动大规模生态移民,将本土社区视为自然保护地的重要组成部分,并通过建立社区共管和生态管护岗等机制,将社区从自然保护地资源利用者转变生态守护者,并建立健全生态补偿、绿色发展和集体土地权益保障机制,推动社区可持续发展,激发社区生态保护内生动力;另一方面需从单纯依靠政府行政管控转向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治理模式,建立健全多方参与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科研机构、企业等相关方参与自然保护地的建设与管理,形成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格局,破解行政命令主导的“堡垒式”保护所带来的自然保护地与社区、地方政府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矛盾、隔阂加剧问题。

科学理解国家公园最严格的保护,以高水平保护实现保护目标

为切实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与完整性,有效保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功能,应从科学视角理解并落实“最严格”的保护要求。 严格依法依规管理国家公园。既要依法依规加强生态系统原真性、完整性保护,也要依法依规维护本土社区和其他相关方基本权益,以法制保障高水平保护和合理的人类活动。 严格按照科学规律管理国家公园。加强国家公园生态系统演变的科学监测和研究,为其科学管理提供科学支撑;健全国家公园科学决策与咨询机制,确保管理的科学性。 严格执行财政投入为主的多元化资金保障制度,确保国家公园生态保护、修复和矛盾调处有充足的资金支持。

从体系的角度,统筹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

新时期需要扭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分头创建的格局,从“体系”的角度,统筹推动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整体协同效应。建议在国家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生态功能重要区,优先推动基于深入科学考察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空间布局规划,基于各自功能定位,明确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和自然公园空间布局,在此基础上协同各类保护地创建和整合优化工作,从而建立分工明确、整体协同的区域性自然保护地体系,在提升整个区域生境连通性和气候变化适应能力的同时,兼顾区域发展和公众亲近自然需求,而非仅仅建立面积过大的国家公园,造成统一管理困难和平衡保护和发展关系难题。以高黎贡山区域为例,应结合保护价值、管理可行性、区域发展诉求等,建成包括高黎贡山国家公园、多个自然保护区和多个自然公园在内的保护地体系,兼顾区域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发展诉求。

谨慎划定并科学管理“天窗”,守护大面积自然生态系统的原真性、完整性

在迈向“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新阶段中,保护目标已从面积覆盖转向保护成效。为此,应科学把握“天窗”作为空间治理调节机制的定位,坚持非必要不开“天窗”的原则,减少“天窗”的数量,避免建立“千疮百孔”和“危机四伏”的保护地体系。保护与发展间矛盾优先通过细化功能分区、精细化管理的方式协调解决。在此基础上,健全“天窗”划定和管控制度,构建兼顾生态完整性与社会公平的新型空间调控机制,包括建立以生态安全优先为导向的“天窗”划定标准体系,严格界定适用条件,防止“天窗”泛化;引入生态风险评估和土地空间功能协调机制,实现“天窗”的精准划定;创新“天窗”管理模式,推动“分类—分级—分区”差异化管理体系落地,提升“天窗”区域的系统治理水平。

健全社区参与和惠益共享机制,筑牢生态保护社会根基

社区是自然保护地治理不可回避的重要相关方,健全社区参与和惠益共享机制,是中国自然保护地实现有效治理的关键。社区参与机制的建立关键在于通过相关法律的制修订,明确社区在自然保护地治理中参与主体的地位,建议在正在制定的《国家公园法》和后续《自然保护区条例》修订中,明确社区的法律地位、权利、责任和利益。在此基础上,建立多元化社区参与机制,包括建立健全社区共管、生态公益岗制度,培训社区自然教育解说员、生态导赏员,在经营性和服务性项目中优先录用当地居民等。

社区惠益共享机制的建立关键点:①建立社区集体土地和宅基地权益保障制度,防止因保护地功能区调整、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以及土地入股、流转、赎买等过程社区居民土地权益受损问题;②建立经营性项目社区利益保障制度,明确各类经营性项目中社区受益分配比例与从业人员比例,确保生态红利公平落到社区。

加强自然保护地文化多样性的保护,挖掘传统生态智慧助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保护地建设

我国自然保护地多分布于民族地区,不仅孕育了丰富的生物多样性,也留存有丰富的文化多样性,二者相辅相成,共同构成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的特色和优势。当地居民在与自然长期共处中,形成了众多尊重自然、保护自然的文化传统和生态智慧,是建立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保护地的重要文化根基。新时期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在坚持生态保护第一理念的同时,需重视当地文化多样性和重要文化遗产的保护。建议启动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文化多样性调查和重要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建立与生物多样性数据库相配套的文化多样性资料库、数据库。在此基础上,深入挖掘各自然保护地所在区域本土文化中的生态智慧,结合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自然保护地建设需求,创造性转化为既根植于当地文化土壤、又满足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的生态文化,应用于保护地当地社区文化建设,提升当地社区的自豪感、归属感和生态保护内生动力,筑牢生态保护的文化根基。

加强自然教育、生态体验体系建设,提升全民生态福祉

自然保护地是全国自然生态系统最重要、最精华的部分,也是开展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的最理想场所。针对当前自然保护地特别是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为公众提供亲近自然、享受自然机会少,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这一问题,新时期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在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的同时,需要兼顾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体系的建设。

自然教育体系的建设:亟须扭转当前仅重视场馆建设和课程开发,忽视政策支持、人才培养、社会参与体系建设的局面,通过印发指导意见、编制专项规划等,加强自然教育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制定促进自然教育发展的财政、金融政策支持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为中国自然保护地自然教育事业的蓬勃发展提供系统支撑。

生态体验体系的建设:需坚持“小范围开发、低强度利用、深度体验”的原则,在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的一般控制区和自然公园科学布局生态体验功能区,在不破坏自然保护地生态功能的前提下,力争以小面积的开发利用反哺大面积的生态保护,并为公众提供更多的体验生态之美的机会。在功能定位上,国家公园生态体验体系建设重在强化国家形象展示,重视国民文化自信培育和爱国主义教育,重点开发高品质、低干扰、替代性低、教育性突出的生态体验产品;自然保护区重点开发以科考、研学、生物多样性调查、生态环境监测为特色的生态体验产品;自然公园则承担更为广泛的生态游憩和公益性生态休闲功能,提升全民亲近自然、享受自然的机会。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畅通“两山”转化渠道

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是平衡保护与发展关系,缓解当前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所面临的保护地与社区、保护地与地方矛盾的关键。中国自然保护地体系作为生态产品最富集、质量最高的区域,亟须探索基于生态产品类型和特色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对于物质供给类生态产品,关键在于建立全国统一的自然保护地生态产品品牌认证、质量追溯和监管体系,大幅提高保护地高品质农牧产品的附加值,以小规模的不破坏保护地生态功能的生产经营活动支撑本土社区发展。

对于文化服务类生态产品,需要结合新时期公众游憩需求,依托自然保护地优质的自然教育和生态体验资源,打造一批高品质徒步、登山、露营、骑行、探险、研学、康养基地,并赋予本土社区在生态游憩、文化体验等产品开发中的优先参与权和收益分配权,带动本土社区的振兴。

对于调节服务类生态产品,需以产权归属清晰、价值核算科学为基础,落实公共部门首要补偿责任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水权、碳排放权、自然景观权等的市场配置方式,推动生态系统服务从无偿供给向有偿利用转变;同时,系统构建纵横协同的生态补偿机制,围绕生态系统服务强度与受益范围,建立分级分类、动态调整的补偿标准体系。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借鉴全球最先进理念并向国际社会推广中国方案

习近平主席在2021年《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上提出“共同构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理念,并指出:国际社会要加强合作,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加强自然保护地领域的国际交流合作是共建地球生命共同体的必要之路: 

需充分借鉴国际自然保护地治理的先进理念和经验,进一步推动中国自然保护地治理水平。我国应深入参与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世界自然保护联盟(IUCN)、《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等多边治理机制,加强在保护地分类标准、管理规则和能力建设等领域的深度合作。应支持国内科研机构、保护地管理部门与国际知名保护地网络开展联合科研、人员交流和技术合作,促进先进理念的引进与本土化实践。

需加强中国自然保护地治理成效和经验的国际宣传和推广。我国在自然保护地空间规划、监测体系建设、生态保护修复、生态资产核算、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领域已形成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建议充分利用“一带一路”与南南合作框架,系统开展中国经验、中国方案的宣传与推广。2025年在杭州举办的UNESCO第五届世界生物圈保护区大会,为中国提供了重要的国际合作窗口,应加强政策储备、成果展示,不仅在此次大会上有所作为,更应以此为起点,在国际重要场合持续发声,提升我国在全球生物多样性治理中的话语权和领导力。

(作者:黄宝荣、胡学湉、汤凌、王植、张智,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中国科学院大学  公共政策与管理学院、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  国家公园与自然保护地研究中心;张慧智,北京市农林科学院  数据科学与农业经济研究所;《中国科学院院刊》供稿)

【责任编辑:杨霄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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